河南省2014年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5、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强;
6、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7、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党委、政府以上机关形成书面文字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9月3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证书(均附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所在乡镇党政办报名(仅限报考所在县(市、区)拟录用职位)。
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见附件2,由乡镇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一式2份。
2、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组织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选,即:乡镇党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至县(市、区)委组织部复审把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综合分析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拟录用职位1:5的比例,择优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选。
通过审查的被推荐人员,由省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